为切实杜绝学生野浴,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学校班主任老师在校期间要经常对学生时行不到野外池塘、水渠、水库等场所进行不野浴教育,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2、家长要在节假日、双休日和上下学期间,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坚决禁止学生野浴,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3、对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学校要求学生:一是不允许学生中途下车,二是下车后,要立刻回家,不到其他地方玩耍、逗留,防止事故的发生。
学校(章):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__ __ 班级野浴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夏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减少学生野浴带来的危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县教育局有关精神要求,特拟定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双方,其协议如下:
1、家长要教育孩子禁止私自到大河,水库,鱼塘,河沟等水域游泳、野浴,保证孩子不野浴,不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2、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做好孩子在家期间的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内及休息时间私自外出,有事必须与学校或老师请假。
3、学生放学离校,家长要叮嘱孩子立刻回家,不要到其它地方玩耍、逗留。
4、学校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将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禁止野浴教育,使学生知道野浴的危害。
5、孩子因病因事未能上学必须与老师或学校请假。
本协议 20__ __ 年4月1日起执行。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
__ __ 初中
20__ __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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