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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应提交哪些内容

来源:哗拓教育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伤亡情况、遇险人员及下落不明人员情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那么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

根据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事故调查报告应提交哪些内容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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