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实际上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
探望权的主体只限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该权利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二、男方不给抚养费要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给付了抚养费,另外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是属于侵犯探望权的行为,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仅要为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提供便利,而且不能引导、诱导恶化未成年子女与未共同生活父或母的关系。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2.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