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危害国家安全罪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2、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7、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药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8、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部分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虚报注册资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登记的申请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
判断是否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我们就从两个方面去判断:
(一)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去判断:
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去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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