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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可耕地怎么执行

来源:哗拓教育

耕地除非经合法手续征收方可作为建设用地,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法院宣告建房行为违法,那么要拆除。

一、显然违法,应当自行拆除。

1.任何建筑,只要没有土地证、规划证等审批手续的,原则上就是非法(违章)建筑。

2.在可耕地上搞无证建筑,还可能涉及破坏土地资源,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

3.如果能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则违章建筑可以转化为合法建筑,当然罚款是少不了的。

如果是违反了规划许可,手续可能也难以补办,此时就不仅仅是罚款就能过关的事了。如果行政管理部门起诉到法院,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即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造成土地损失的,还要赔偿。如果不自行拆除则强制拆除,所有费用由违法建筑人承担。抗拒执行的,可以予以罚款或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执行必须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产生活,而且农民的土地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村、镇集体政府的确权,法院一般都不愿意碰,所以一般不会执行被执行人的土地,就算要执行,最多只能卖给本集体的村民。

但有三条路:

1.找人说合,最好是执行局的执行员,看能不能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让被执行人主动卖地或用土地赔偿。

2.到村、乡政府查一下,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移民款、土地补偿款之类的。

3.如果申请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可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救助基金,一般法院都设的有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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