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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不涉及财产的,属于非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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