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收到债权人权利转让通知后,权利转让生效,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债权人取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无法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经归受让人所有或者与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处置转让权利。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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