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携带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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