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仲裁或诉讼?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受害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未认定或者认定不当的,工伤受害者可以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再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或保险经办机构认定的赔偿标准低于法定最低标准或者赔偿范围不全的,也可以向工伤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工伤受害者。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必须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工伤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

3. 《人民调解法》第九条: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后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民事纠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受伤或患病的,应当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工伤误工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等五项基本工伤保险待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劳动争议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伤赔偿标准由国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认定不当或者赔偿不足,工伤受害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