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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后如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来源:哗拓教育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以下情况下可办取保候审:可能判处轻刑或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患有重疾或妇女怀孕哺乳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刑拘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能办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手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获得自由,但仍需遵守一系列限制和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涉及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被拘留人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其次,公安机关将审核材料,并依法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如果准予,被拘留人需要提供担保人,并签订保证书。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拘留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接触受害人等。此外,担保人需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被拘留人遵守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需谨慎,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正当权益的保护和案件的顺利进行。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在一定条件下获得自由的机会。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各方需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正当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被拘留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并遵守限制,而担保人则需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正确的操作,取保候审能够在保护社会安全的前提下,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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