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遗赠)人及遗嘱(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3、草拟的遗嘱;
4、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