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不会导致公职开除,而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训诫、责令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因此,免于刑事处罚的,不会开除公职。《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事业单位违法犯罪是否会导致公职开除及刑事处罚的相关性研究
事业单位违法犯罪行为与公职开除及刑事处罚之间存在密切的相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其成员在从事公共事务过程中承担着特殊的职责和义务。一旦事业单位成员涉嫌违法犯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公职开除的后果。这是因为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事业单位成员作为公共事务参与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公职开除和刑事处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通过追究责任来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公信力。因此,事业单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为了自身利益,更是为了维护事业单位的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整体稳定。
结语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下,不会直接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将面临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行政处罚。事业单位违法犯罪行为与公职开除及刑事处罚密切相关,旨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事业单位成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事业单位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稳定。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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