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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如何追加被告?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

要由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追加被告的有关法定事由的时间处于举证期间的,被告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追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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