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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董事会有哪些程序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和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和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将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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