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法院不可以封父亲的房子。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对其不具有所有权,人民法院只能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员本人的财物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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