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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具体情况如下: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贴、住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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