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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报销期限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主观:

医保 报销时限一般是半年,也就是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 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超过半年时间的医药单等报销凭据可能就不予以报销。即使可以报销,可报销的范围也是有限的。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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