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人选择代书遗嘱的,应当让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到场进行见证,然后让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书写完毕的,应当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了解遗嘱:首先需要了解代书遗嘱的内容,包括遗产分配、遗产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等相关内容。
2、审查遗嘱,代书遗嘱需要经过公证处的审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处将对遗嘱进行核实,确认代书遗嘱的有效性,并出具公证书。
3、遗产分配,根据代书遗嘱的规定,对遗产进行分配。如果遗产分配比较复杂,需要请律师或遗产管理人协助处理。
4、遗嘱执行,根据代书遗嘱的要求,指定遗嘱执行人进行遗产的管理和分配。遗嘱执行人需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遗嘱的实施。
5、遗产登记,遗产分配完成后,需要到当地的遗产登记处进行遗产登记。登记后,遗产继承人才能合法地使用和处理遗产。
综上所述,代书遗嘱的处理流程比较复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不了解相关规定,建议咨询律师或遗产管理人,以便更好地处理遗产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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