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营者有以下义务:
1、履约义务;
2、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5、明码标价的义务;
6、提供单据的义务;
7、保证产品服务质量性能的义务;
8、三包的义务;
9、保证交易公平合理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义务。
旅游经营者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如下:
1、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2、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和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
3、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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