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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怎样?

来源:哗拓教育

《 民法典 》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是无效的,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才会有法律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 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 。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 法规 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并不能够发生物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但是合同本身是一种债权,只要双方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合同就会生效,但是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要想获得物权处分物的所有权,不动产必须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动产必须完成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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