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时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去使用的。微信的聊天记录属于一种电子的证据。只要具有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就可作为判决的依据。真实性指的是证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复制或者是篡改等。如果是电子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载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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