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引进人才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婴儿出生需在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不合法。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别人上户口本上是违反户籍法,是犯法的。上户口的时候要有户主的身份证,然后户主带着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办理。即使派出所不要求一定是房主本人办理,也要是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带着房主身份证去办理。但是还要有户主写上户口的申请。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落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在迁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产证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3、引进人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
5、高校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引进人才等。同时,对于婴儿出生登记和弃婴的户口办理也有相应规定。因此,违反户籍法、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上户口本是不合法且犯法的行为。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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