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探讨
一、建(构)筑物沉降目的是什么?
答:沉降观测是判断建(构)筑物是否安全、稳定、可靠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分析地基基础变形情况和过程,来预测建(构)筑物可能存在的地基变形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建(构)筑物安全和生产运行的安全,并可为消除地基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二、相关规范标准有哪些?
答: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 5001-2014
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5190.1-2012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 5022-2012 7、《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 5074-2006 8、电力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管理办法(2008版) 9、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2005版) 1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11、《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2011等 三、沉降观测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费用是有谁承担?
答:1、根据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处澄清,在编制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时,沉降观测是作为承建单位施工测量一般技术要求的,并没有单列费用项目确定费率比例,因此测量测绘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沉降观测发生的费用应与建设单位另行约定支付。(参考:盐建价函(2005)27号)
2、正常情况是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明确了施工阶段第三方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认可了,施工单位应承担。
3、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规范规定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和《电力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管理办法》(2008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和土建专业竣工技术资料第一部分:施工 2-工程测量施工记录。
在《工程测量规范》第10章 变形监测和 《电力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管理办法》第三章 沉降观测工作总体要求中明确:
(1)沉降观测工作总体要求,沉降观测单位应该为建设单位委托,在施工前期就应进行整体规划,编制沉降观测技术措施,按甲类措施报批程序逐级审批后实施。
(2)从事沉降观测的单位必须具有能够承担沉降观测工作的测绘资质。没有测绘资质或测绘资质不符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单位,不得从事沉降观测施测工作。
(3)每次观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并做好记录。 (4)每期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观测数据。当数据处理结果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在土建专业竣工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施工 2-工程测量施工记录表格中明确要求:表格由测量单位提供,测量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附图)
以上都说明该沉降观测应在施工前就由建设单位组织监测单位完成监测方案的设计编制,并依据原始水准基点进行实施监测,而非进入施工阶段后才组织开展的工作。
4、如果是EPC总承包的,这个就应该是由总承包负责。
四、在《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 第11页 企业管理费组成中第(12)其他(工程排污费、投标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施工期间沉降观测、施工期间二级测量网维护、工程点交、场地清理、建筑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等)中含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费怎么理解?
答:1、这里指的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费用是指施工测量一般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履行的自我义务,施工单位做的沉降观测记录是自身为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来做的一般技术要求,而非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费用。 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关于监测第三方委托和费用产生纠纷怎么办? 答:参考以上三、四项内容,参考规范规定和各地区示意澄清。
这里就是目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于监测责任方纠纷所在,一方面在电力预算定额(2013年版)取费中指的施工测量一般技术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和电建质监站等有关部门又要求从事沉降观测的单位必须具有资质,没有资质不得从事沉降观测施测工作。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还能不能做?有没有必要做?建设单位没有组织第三方监测怎么办?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前期和过程监管?总体概念不清,造成混肴,导致了沉降观测具体责任方相互推托的纠纷时有发生。
另外在设计图纸中设计单位基本都会注明现场监测必须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明确了此项属于非常规试验检测类项目,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按要求及时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而到施工后期需要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工程竣工建档又反过来委托或要求施工单位去委托第三方检测,是不合理的,不讨论费用谁出,就是这个时候请专业队伍观测,也已经失去了意义,沉降观测最具有监测意义的时间是主体结构、砌筑施工、安装施工、水压试验等阶段。这时候建设单位在请或者在压着施工单位请第三方出整个过程的记录报告就纯是为了取报告而做的表面工作了。
六、关于沉降观测第三方取费的大概价格
答: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2005版),具体收费按各地区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价格一般按观测点数、观测次数和观测频率进行定价收费。
对各地区的一些沉降观测合同查阅,发现价格浮动较大,测点较少时40-60元/(点.次);测点较多时20-50元/(点.次),不包含观测点的设置安装费用。(仅供参考)
七、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观测时间是什么
答: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为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按图纸要求布置沉降观测点,观测点做法、观测时间施工图纸一般针对各建(构)筑物都已做明确规定。如没有明确就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管理办法(2008版)及测量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正常情况下砂类土地基在施工阶段就已完成了大部分的沉降,而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为此施工单位虽然不能编制监测方案,但在观测阶段也应考虑地质条件、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基础埋深、建筑结构、施工方法等因素,切实为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做好自身监测工作。
八:测量仪器和测量精度要求是什么?
答:详细请参阅《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等规范
表3.0.4建筑变形测量的级别、精度指标及其适用范围 变形测 主要适用范围 量级别 沉降观测 位移观测 观测点测站 高观测点坐 标中误 差中误差 (mm) 差 (mm) 特高精度要求的特种精密工程的变形 测量 特级 士0, 05 士0. 3 变形测 量级别 沉降观测 位移观测 主要适用范围 观测点测站 高观测点坐 标中差中误差 (mm) 误差 (mm) 一级 士 0,15 士 1.0 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重要的古建筑和特大型市政桥梁等变形测量等 二级 ±0.5 士 3, 0 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场地滑坡测量;重要管线的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施工及运营中变形测 量;大型市政桥梁变形测量等 地基基础设计为乙、丙级的建筑的变 形测量;地表、道路及一般管线的变形 测量;中小型市政桥梁变形测量等 三级 ±1.5 士 10. 0 4.4.1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各级高程控制测量或沉降观测,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等级水准测量使用的仪器型号和标尺类型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 4.1-1水准测量的仪器型号和标尺类型 级别 使用的仪器型号 DS05、 DSZ05 DS1、 型 DSZ1 型 DS3、 DSZ3 型 标尺类型 因瓦尺 √ √ √ √ 条码尺 E格式 木制标尺 特级 √ —级 √ 二级 √ 三级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中“√”表示允许使用;“×”表示不允许使用。
2、仪器型号:D-大地,S-水准,Z-自动补偿,05-每公里往返测偶然中误差0.5mm。即DS05水准仪:大地水准仪每公里往返测量高差标准偏差≤0.5mm。 3、标尺类型:
因瓦尺:因瓦尺是一等特种,特型专用精密因瓦水准标尺。采用标准CH8008—92因瓦合金带4J36,;米间隔真长与名义长之差≤±0.02mm;米间隔平均真长≤0.01mm。 条码尺:专用精密水准标尺,铟钢条码尺。
2使用光学水准仪和数字水准仪进行水准测量作业的基本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和《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的相应规定;
3 —、二、三级水准测量的观测方式应符合下表规表4. 4.1-2 ―、二、三级水准测量观测方式 定: 其他各次沉降观测 级别 高程控制测量、工作基点联测 及首次沉降观测 DS05、 DS1、 DS3、 DSZ3 型 DS05、 DS1、 DS3、 DSZ3 型 DSZ05 型 DSZ1 型 DSZ05 型 DSZ1 型 往返测 或单程 双测站 一级 往返测 - 往返测 二级 或单程 双测站 往返测 或单程 双测站 往返测 或单程 双测站 单程观测 单程观测 单程 双测站 三级 单程 双测站 单程 双测站 单程 单程观测 双测站 4.4.2水准观测的有关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 4. 2-1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m) 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视线长度 ≤10 ≤30 ≤0 ≤75 前后视距差 ≤0. 3 ≤0. 7 ≤2.0 ≤5.0 前后视距差累积 ≤0.5 ≤1.0 ≤3.0 ≤8.0 视线高度 ≥0.8 ≥0. 5 ≥0. 3 ≥0. 2 2-2水准观测的限差(mm) 续表 4. 4. 2-2 级别 级别 甚辅分划 基辅分划 读数之差 读数之差 .往返较差及附基辅分划所 往返较差及附单程双测站 检测已测 基辅分划所测合或环线闭合单程双测站 检测已测测段 测高差之差 合或环线闭合所测高差较差 测段高差之差 差 高差之差 所测高差较差 高差之差 差 0. 2 1.5 0.5 0. 7 ≤0.1 ≤3.0 ≤0.3≤1.0≤0.07≤2.0≤0.2≤0.7 特级 0. 15 三 光学 1.0 级 —级 测微法 0.3 二级 0_ 5 ≤0.15 ≤4.5 ≤0.45 ≤1.5 中丝 读数法 2.0 3.0 注:1当采用数字水准仪观测时,对同一尺面的两次读数差不设限差,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髙差之差的限差; 2表中n为测站数。
附件一:《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附件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附件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附件四:电力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管理办法(2008版)
附图:
单位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电土施表2—1 单位工程名称 测量单位 施测部位 复测日期 引测控制点坐标 仪器型号及编号 测量允许误差 定位测量示意图: 委托测量单位 施测部位 大气温度 复测日期 仪器型号及编号 仪器校验日期 复测结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测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复测: 年 月 日 施测: 年 月 日 本表由测量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沉降观测示意图
工程名称: 观测点位示意图: 编号: 电土施表 2—2 附表 观测点沉降过程曲线(包括荷载—沉降量曲线和时间—沉降量曲线): 阶段性成果分析: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制 图 人: 年 月 日 校 核 人: 年 月 日 本表由测量单位提供,作为电土施表 2—2的附表,测量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电土施表2—2
测量单位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结构类型及高度 高程控制点标高 (m)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施工单位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年 月 日 标高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测 点 测点相对标高标高 (m) (m) 本次 累计 沉降 沉降 (mm) (mm) 工程状态 荷载状态 仪器型号及编号 观测人 校核人 本表由测量单位提供并附沉降观测示意图,测量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筑物标高、垂直度(全高)测量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电土施表2—3
监理单位 测量单位 结构类型 测量日期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阶段 测量说明(附示意图): 允许偏差(mm) 部 位 层高 标 高 垂直度(全高) 全高 复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复测: 年 月 日 施测: 年 月 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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