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违规处罚条例
为加强清馨花园售楼部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从而促进销售,加快回款,特制定员工违规处罚条例:
1. 上班时间,员工未穿工装,不佩戴胸牌,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 上班时间,员工在办公区域内化妆、吃零食、打闹、大声喧哗、看报纸杂志、睡觉、长时间占用热线接打私人电话,每发现其中任一项一次,罚款20元。
3. 不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4. 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按本公司已有制度执行,扣三天工资。
5. 销售人员有事不能来上班,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 未得现场主管允许,员工私自、无故外出,罚款20元。
7. 同事之间互相恶意攻击,破坏团结,恶意抢客户的,罚款100元。
8. 被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销售人员自身原因的,罚款100元。
9. 中午及晚班的值班人员违反值班职责,罚款30元。
10. 丢失合同,作废合同未收回的罚款100元。
11. 员工考核每月/季度进行一次,以上罚款所得作为奖励基金,奖励成绩优秀的前两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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