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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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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电气有限公司文件

山东 XX总字( 2014)9 号 ★

山东 XX电气有限公司 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固定财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财产的安全完好,提升固定财产的使用效率,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财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使用限期超出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财产,包含房子、建筑物、用于生

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施、运输设施、工具用具以及其余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设施、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施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财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施,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财产的获得、使用、保护、处理、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财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财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子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员工生活福利服

务的房子、建筑物及其隶属设施,如厂房、办公用房、库房、食堂、宿舍等。 2、 机器机械设施,是指各样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各样动力、输送、传导设施等。

3、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公司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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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设施,本项所称的电子设施,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

等电子元器件构成,应用电子技术 (包含软件 )发挥作用的设施,包含计算机、空 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许 程控系统等。

5、 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柜、桌椅等。 第五条 公司对固定财产推行编码管理。

1、固定财产后获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关于成套

设施,各构成部分如独自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买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能够不独自编号。

2、编码方法

固定财产编码采纳 4 层 8 位数字代码表示,第 1 位表示固定财产类型,

2、3 位表示固定财产获得年份的后两位数; 4、5 位表示固定财产获得月份; 6

7、8 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构造以下图。 3、固定财产类型及代码 4、固定财产编码示例 比如

综合管理部 20xx 年 7 月 1 日购买显示器,则编号为 4 14 07 001

三、固定财产的计价及折旧

第六条 公司的固定财产原值,应按其不一样根源渠道分别确立。

1、 购进的固定财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花费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财产,还应包含安装花费;从外国入口设施的原价还应包含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附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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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方投入的固定财产,以投资时各方议定的价钱作为入账价值; 3、自制自建的固定财产,以制造或建筑过程中所发生的实质支出为原价;

4、公司对固定财产进行改进所发生的能够增添固定财产价值的支出,要调增固定财产的账面价值;

5、盘盈的固定财产,按同类或近似固定财产的市场价钱,减去按该项财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消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公司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独自计价的软件,与所购买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财产管理。独自计价的软件视用途按有关规定摊销。

7、已达到预约可使用状态但还没有办理完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财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立实质价值后,再行调整。

8、固定财产的入账价值,还应包含公司为获得固定财产而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买税等有关税费。

为购建固定财产而发生的借钱花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本化。

第七条 公司固定财产应按原值入帐,入帐后固定财产价值不可以任意改动。

凡属以下状况者方可调整固定财产账面价值:

1、增添增补设施或对固定财产进行改进; 2、将固定财产一部分拆掉;

依据实质价值调整本来的暂付价值;

发现原有固定财产价值有错误;

依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财产从头估价。

第 不得任意计提固定财产减值准备。当有切实的凭据表示该类或个别固定财产已经并且在可预示的将来低于市场价值,经有关部门确认并经总经理赞同后,方可对低于市价的差额计提固定财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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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依据公司会计准则规定,联合本公司的详细状况,折旧方法采纳均匀年限法。固定财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财产原值的 5%。本公司各种固定财产的估计使用年限为:

固定财产类型 房子建筑物 机器机械设施 交通运输工具 电子设施 办公家具

经济使用年限

20 5 4 3 5

第十条 除以下状况外,公司应付全部固定财产计提折旧:

a 已提足折旧仍持续使用的固定财产; b 按规定独自估价作为固定财产入账的土地

第十一条 当月增添的固定财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财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早报废的固定财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

第十二条 已达到预约可使用状态但还没有办理完工决算的固定财产,应该依照估计价值确立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完工决算后再按实质成本调整本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十三条 均匀年限法的固定财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以下:

年折旧率= (l-估计净残值率 ) ÷估计使用寿命 (年) ×l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固定财产原价 ×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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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依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财产折旧,分别按用途性质计入制造花费、管理花费和营业花费等。

四、固定财产的获得、查收与领用

第十五条 固定财产的获得推行估算管理制度

1、固定财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固定财产估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查后交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人员进行整理和汇总,编制固定财产估算。

2、估算审批推行集体决议和审批,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将估算报告提交至财

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查后提交至资财中心总经理,资财中心总经理审查后提交至总经理,总经理组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事后总经理署名下发有关部门。

3、估算报告应从低到高层层审批,每一级审批都应在报告上署名并提出改正建议,防备出现决议失误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4、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履行固定财产投资估算。关于估算内固定财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依照估算履前进度办理有关手续。

5、关于超估算或估算外固定财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财产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固定财产购买流程

1.固定财产的购买由固定财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若属估算外采买,还需递交《估算外固定财产购买说明》。

2.《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查署名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经理,

3.综合管理部经理对使用部门提交的购买单进行审查,署名后提交至财务部经理。

4.财务部经理审查署名后提交至资财中心总经理。 5.资财中心总经理审查署名后提交至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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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经理审批署名后送交采买部进行采买。 第十七条 固定财产购买的审批控制

1.固定财产使用部门应依据年度固定财产估算以及实质的使用需要详尽填列《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

2.《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的内容应包含固定财产名称、规格、型号、估算金额、实质价钱、主要制造厂商以及购买原由等。

3.估算外购买应详尽说明购买原由。

4.购买审查审批的内容包含购买目的、购买金额大小、购买的数目、能否

切合公司实质需要、购买申请能否由部门经理审查、能否属于估算外购买、能否超估算和超估算原由等。

5、单笔金额超出 30 万元以上的购买申请,固定财产使用部门和采买部必

须进行充足的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的内容包含性详尽阐述购买原由、效益展望、使用效率、选型依照、安装及使用条件等。

6、单笔金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购买申请最后由资财中心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履行;单笔金额超出 10 万元的购买申请,一定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过并由总经理署名后方可履行。

7、单次采买批量金额大于 50 万元的固定财产,采买部门应提交 “招标采买

申请 ”,对不宜招招标的,应该进行市场检查和多渠道询价,而后确立供货商。 列入国家项目计划要求的固定财产一定进行招标采买。

8、 固定财产经审查为自建或自制的,综合管理部应在《固定财产购买申

请表》上写明自建或自制,并附固定财产决算报告,财务依此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 固定财产查收、入库程序

1、采买人员应与厂商联系送货时间及地址。固定财产送到时,请购单位、

采买人员、综合管理部均应派员会同点收数目、检查质量及规格能否与《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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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财产查收合格后,综合管理部开具《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

记固定财产管理台账,采买人员将固定财产交请购单位使用。《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一式三联,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买部门各持一联。

并登

3、采买部将《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单》﹑《购买合同》﹑《固定财产查收登

记单》、一起送交财务做付款入账之依照。月底货到票未到,应将除外的票据送交财务做暂估入账办理。

4、自制或自建固定财产完工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查收,查收合格的由综

合管理部开具《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查收人员署名确认。《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一式三联,一份由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办理,一份交使用部门。

5、综合管理部按固定财产编码规则编制固定财产编号并签发固定财产卡

片,固定财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各部门依据固定财产卡片登记固定财产管理台账。

6、《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同时做为查收、入库票据使用(查收、入库两单合一)。

第十九条 固定财产的领用

1、使用部门需要领用固定财产的,固定财产使用人员能够直接到综合管理部填写固定财产出库单领用。

2、固定财产出库单调式三联,一份由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使用部门。

3、一般状况下,固定财产的查收、入库、领用应同时进行,出库单应跟着

入库单(查收登记单)一起传达到财务部,如入库后未立刻领用的,出库单的财务联应由综合管理部传达财务部。

五、固定财产的

第二十条 固定财产的内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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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财产更改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建议,并填写

《固定财产内部转移单》,经转出部门、转入部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会签,资财中心总经理署名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账务办理。

2、《固定财产内部转移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综合管理部保存,更新固

定财产台账,第二联送交财务部门,第三联送交转入部门,第四联送交转出部门。

3、 固定财产转移时,注意固定财产编号保持不变,台账要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财产的处理

1、固定财产的处理包含盘盈、盘亏、报废、销售、出租、出借等事项; 2、固定财产的处理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固定财产处理申请单》,综

合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判定后制定办理建议,报总经理赞同后推行。禁止擅自自制、移装、改装公司的固定财产,不得拆卸、挪用部件和自行办理。

3、固定财产处理后,综合管理部应将赞同的《固定财产处理申请表》复印件及有关资料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对固定财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办理。

4、《固定财产处理申请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综合管理部保存,更新固定财产台账,第二联送交财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

第二十二条 切合以下条件的固定财产方可申请报废:

1、超出使用年限,主要构造陈腐,精度劣质,生产效率低且不可以改装利用或调出者;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可以迁徙的设施,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改变而一定拆掉者;

3、腐化过头,无修复价值或持续作用易发生危险者; 4、性能劣质且无修复价值者;

5、因事故或其余灾祸,使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且无修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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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耗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者; 7、国家规定裁减的设施。

第二十三条 因为人为原由破坏或丢掉等,由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实时查明原由,分清责任,提出版面办理建议,有关人员署名后报总经理审批,综合部依据审批建议,监察办理补偿事宜。

六、固定财产的归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及部下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固定财产推行二级管理原则。公司本部为一级固定财产管理部门单位,内部推行归口管理;全资或控股公司为固定财产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其固定财产的实物管理和价值核算,各公司的固定财产均应有特意部门及专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全部固定财产的实物管理,详细职责如

下:

1、组织拟订订正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2、汇总各部门固定财产投资估算,编制公司固定财产投资估算; 4、办理固定财产查收、调拨、处理等事项的各种手续;

5、实时掌握固定财产使用状况,依据使用状况,负责固定财产的维修工

作;

6、按期组织固定财产清点,编制盘盈盘亏报告。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财产的核算工作,详细职责以下: 1、会同综合管理部拟订、订正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2、审查固定财产购买申请、合同、等凭据,办理固定财产的付款; 3、负责固定财产的核算工作,包含购买、处理、盘盈、盘亏等业务账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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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规定建立登记固定财产总分类账和明细账; 5、按财务制度正确、实时地提取固定财产折旧;

6、如期会同综合管理部对固定财产进行清点,做到帐实符合,保持帐、物、卡一致。

第二十七条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财产的平时管理和保护工作。

详细职责以下:

1、编制本部门固定财产投资估算;

2、提出本部门固定财产购买、维修、转移和处理等申请; 3、参加本部门固定财产查收、处理、调拨等事项; 4、成立和保护本部门的固定财产使用台账;

5、负责本部门固定财产的平时保护、保存,按期记录使用、养护、维修等状况。

6、参加本部门计划购买固定财产的可行性论证、招标和采买等工作; 第二十 固定财产的清点

1、综合管理部应按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财产进行清点,每年起码全面清点一次。

2、固定财产的清点应填制《固定财产清点明细表》,详尽反应所清点的固

定财产的实有数目,并与固定财产帐面数查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财产卡片相查对一致。

3、若固定财产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财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对清点

过程中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综合管理部应逐一查出原由、提出办理建议,经使用部门署名确认、中心总经理、资财中心总经理、总经理赞同后,由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办理。

4、清点清点中发现的闲置财产要查明状况提出办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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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固定财产的维修

1、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财产的维修管理;

2、 固定财产使用过程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没法自行办理的,应实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维修;

3、综合管理部没法自行维修的,上报中心领导赞同后委外维修; 4、固定财产维修睦后,实时通知固定财产使用部门。 七、罚则

第三十条 当经办人员没有依照上述规定履行但没有造成实质损失的,由综合管理部通告自己及所在部门经理,处以责任人 100—500 元处分。

第三十一条 假如因经办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履行而造成实质损失的,由综

合管理部书面通告自己及所在部门经理,责任人按不低于实质损失金额的 50% 补偿公司经济损失。

八、其余事项

第三十二条 各财产使用中心(部门)能够依据本制度及各中心(部门)固定财产状况分别编制《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办公设施管理制度》、《研发及测试中心仪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财行管中心负责解说,并视公司发展进行不停订正和完美。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起履行,同时取消原《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山东 XX电气有限公司

20xx 年 6 月 1 日

主题辞: 2014 固定 财产 管理 制度

抄送: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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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XX综合管理部

附表

1、《固定财产请购单》

2、《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 3、《固定财产内部转移单》 4、《固定财产处理申请单》 固定财产请购单

____年__月__日单号: 固定财产查收登记单

____年__月__日单号: 固定财产内部转移单

____年__月__日单号: 固定财产处理申请单 ____年__月__日单号:

20xx 年 6 月 1 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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