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供电故障的初判及查找方法
一、 保护误动初判及查找方法
1、 微机保护装置打印的故障报告异常或没有故障报告或没有任何声光信号发出而有断路器跳闸,即可初步判断为微机保护装置或断路器机构引起的保护误动。
2、 27.5KV PT断线引起馈线距离保护、并补电容低电压保护、单相低电压过电流保护、三相低电压过电流保护启动断路器跳闸。110KV进线电压和主变运行音响正常,有27.5KV PT断线光字牌亮,27.5KV母线电压指示不正常,馈线微机保护装置呼唤灯亮,并打印PT断线告警等现象,即可初步判断为27.5KV PT断线引起的保护误动。
3、 有110KV PT断线亮牌,110KV电压指示正常,而并补电容低电压保护、主变低电压保护导致断路器跳闸,并启动了自投,即可初步判断为110KV PT断线引起的保护误动。对于衡阳以北8个变电所(不含株洲北变电所)来说,只要有一个110KV PT二次空气开关跳闸即可引起110KV PT断线,而管内其它13个变电所都必须是熔断两个及以上110KV PT二次保险或有两个及以上空气开关跳闸才会导致110KV PT断线。
保护发生误动,故障点必然在变电所,就不用安排人员到接触网线路上查找。
二、 保护拒动初判及查找方法
控制屏上的电压、电流指示异常,主变、开关等设备运行有异响,即可初步判断为保护拒动。
保护拒动可能是保护装置、断路器机构等原因引起,同时接触网线路上或变电所内的
1
线路上也有故障,即要同时安排变电所、网工区的抢修人员查找故障。
三、 变电所内故障与接触网线路故障的初判及查找方法
1、 主变两侧断路器跳闸,可基本断定故障点就在变电所内,因此,首先安排在变电所内查找故障点。若有保护拒动的现象,其次还可能是馈线保护拒动造成越级跳闸,此情况下还要按保护拒动查找故障。
2、 区间馈线断路器跳闸,若故障电流很大(各所短路容量不一样,短路电流大小也不一样,一般小所超过2400A,大所超过3000A),故标指示为0,则故障点基本可判断在变电所内或供电线附近范围内。
3、 区间馈线断路器跳闸,若故障电流不是很大(各所短路容量不一样,短路电流大小也不一样,一般小所不超过2000A,大所不超过2500A),故标指示为大于0,则故障点基本可判断在变电所外的接触网线路上。
4、 枢纽变电所、开闭所供站场、折返段、客技站或动车所的馈线跳闸,一般故障电流都很大(高阻接地除外),因供电臂很短,没设故标,因此就只能在变电所内及其供电范围内分头查找故障点。
5、 变电所、开闭所馈线若是发生保护误动,则故障点基本可判断在变电所,就不用安排网工区人员到接触网线路上查找。
四、 根据故障报告初步判断故障性质的方法
1、 馈线高阻接地保护启动,一般可判断为倒树、树木侵限、机车过电分段、电分相
2
拉弧及隧道漏水等原因引起,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查找。
2、 馈线过电流保护启动,电流不大,线路阻抗较大,可初步判断为过负荷,一般认为线路上没有故障,可直接通过行调核查跳闸的供电臂内电力机车数量及牵引重量等。
3、 馈线电流速断保护启动,电流很大,故标值很小或为0,一般可判断为近点金属性短路。
4、 同一方向上下行同时跳闸,且阻抗及故标相近,一般可判断为上下行线路被外界掉落的导体短接,如电业局跨越线断落、桥梁、隧道处通讯电缆、金属导体坠落及交通肇事等原因引起。
5、 同一方向上下行同时跳闸,但阻抗及故标相差较大,上下行馈线的故障电流相差较大,且分区所联络开关未跳闸,若重合闸不成功,故障点往往在故障电流较大的供电臂上。此时可先将分区所开环,再将故障电流较小的馈线强送,同时安排网工区在故障电流较大的供电臂上查找故障。
6、 馈线保护跳闸重合闸不成功后,一般要求在该供电臂上的所有电力机车降下受电弓并间隔3分钟后强送。若此时强送成功,一般可判断为机车故障,可通过行调查询该供电臂上电力机车的车次、机车号和故障情况;若强送成功后,电力机车取流运行,再次发生跳闸,以及按行车方向,导致同一供电臂及下一个变电所的供电臂连续多次发生跳闸,则可断定是机车故障,可通过行调确认发生故障的车次、机车号和故障原因等。
7、 馈线保护跳闸重合闸成功,一般按接触网线路瞬间故障处理。
3
8、 馈线保护跳闸重合闸不成功,故障电流很大,则可能已经导致接触网断线,安排网工区按接触网断线准备抢修工具及材料及合理出动人员。一般认为故障电流大于2000A(各所容量不一样故障电流也大小不一)且故标大于2Km(故标越大,电流相应缩小),则可能已经烧断承力索;若故障电流大于3500A(各所容量不一样故障电流也大小不一)且故标大于2Km(故标越大,电流相应缩小),则可能已经烧断接触线。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2.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