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校领导岗位职责
(一)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法人代表。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2.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3.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注重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聘任、考核和培训工作。尊重教师,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宽松和谐工作氛围。
5.建设团结精干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提高行政效率和后勤服务水平。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学管理学校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7.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通报教代会,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定期向校汇报重大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校长
负责学校学生德育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决议。
2.调查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探索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制订和实施学生工作规划、计划,以及管理规章制度。
4.根据实际情况,检查、部署和改进学生处和专业部学生管理工作,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抓好学生生活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6.加强班级文明创建,建设良好的校风、校纪。
7.负责招生、新生入学教育。指导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校长
负责学校教学、教研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相关决议。
2.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教学、教研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4.研究教学、教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部署和改进教学工作。
5.负责教师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教师继续教育。负责教师考核工作,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6.负责图书馆、文体场馆、实训室管理,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不断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7.组织分管部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为学生和社会服务。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副校长
负责学校培训、学生就业推荐指导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相关决议。
2.组织制订和实施培训规划、培训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学生就业推荐指导工作。协调培训工作校内外关系,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4.检查、部署和改进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校企合作。
5.负责培训教师队伍,提高培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6.负责培训资源建设,不断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充分利用培训资源为学生和社会服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副校长
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总务、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相关决议。
2.组织制订和实施后勤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协调后勤工作校内外关系,保证后勤工作正常开展。
3.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配备和资产管理及更新。
4.负责经费预算、安排、使用、审核、结算,严格执行上级财经法规和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5.负责后勤队伍建设,提高后勤人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6.负责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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