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单位 施工内容 接受交底单位 叉车 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工区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交底日期: 主办工程师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年月日 接受交底负责人
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会议名称 会议地点 序号 姓名 签到负责人签名:
所属部门(班组) 会议时间 组织部门 职务 (工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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