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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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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工会议事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工会民主办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的集体智慧,从企业工会的全局出发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公司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集体议事时间

公司工会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如遇特殊情况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集体议事的主要内容

1、工会的全年工作目标,月、季工作安排,召开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计划、节日的重大活动安排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贯彻执行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的措施;

3、向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5、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相关事宜,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用人单位提出的重要建议;

6、推荐或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推荐参加集体协商职工方的代表人选以及出席上级工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人选;

8、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 9、必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集体议事的要求

1、工会委员会需在每次召开集体议事会议前一天,将会议的议题和需讨论的重要问题,告知所有工会委员,各位委员做好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2、工会委员会召开集体议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必要时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组长可列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决议案实行表决制,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3、工会委员会每次召开集体议事会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出席人员、时间、地点、议题、每个委员的发言及最后表决结果,都应作出详细记录。

4、每次议事结果运用适当方式向会员(职工)反馈。工会委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会委员会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或会议决定与上级有关精神相违背,应重新提出讨论。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工会委员会的集体决定。

四、工会委员违反本制度,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上级工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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