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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与对策分析

来源:哗拓教育
建筑工程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与对策分析

随着建筑科技的跨越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建筑工程在社会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建筑工程所带来的一系列污染也严重地破坏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因此,我们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进行城市建设。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随着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党和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行为。虽然,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资源耗费以及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已经被纳入了建筑工程中的基本管理项目中,但是还是有一些建筑企业,未能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给工程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从制度上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的监督与规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

一些建筑企业未能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盲目地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乱排乱放现象依然很严重,挤占、挪用环境保护经费。裁撤环境保护负责人员。造成周边的环境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施工观念和施工方法落后,造成了巨大的材料浪费。这也是对于碳排放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尽快着力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笔者通过自身实践和走访调查,将一些主要的建筑施工环保问题罗列如下:

1、建筑垃圾

在建筑主体进行施工之前的拆迁过程中,就已经造成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的产生。现在对于此类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在工程中进行回填。但是随着施工的进度增加,伴随着原料的消耗与使用,建筑垃圾不断增多。同时,建筑企业对于施工中的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也造成了建筑垃圾随着工程进度的推移而逐渐增加。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中,石粉、水泥、残土等粉状材料保管不当,未能有效加盖加苫。大量粉尘随风飘散,造成极为严重的空气污染。

2、噪音污染

尽管国家已经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对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噪音等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由于监管的不到位和取证的困难,有些建筑工程依然是在不符合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同时,未能采用有效的噪音降低措施,亦未能通知附近群众。导致噪音污染严重超标。

3、化学污染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无法避免使用一些化学品。但是在化学品使用过后,其容器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理,随废水流入自然水系,进入地下水,给周边水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可能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等水污染事件。

4、碳排放超标

建筑工地不重视节能减排,未能制定有效的能源利用方案。造成了巨大的浪费。这间接造成了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加重温室效应。大量浪费了能源和资源。

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环保问题形成的原因 1、针对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

由于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起步较晚,同时由于立法工作的滞后性。再加上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对于环境破坏程度的加剧,使得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当前对于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有着较大的差距。况且,我国针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都颁布在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提出之前。很难满足当下的迫切需要。对于新出现的问题有时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同时,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执行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取证也较为困难。

2、建筑工程环境执法的经济障碍

由于相关规范施工企业环保行为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导致了环境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要远远大于违法成本。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认为,只要缴纳了罚款就可以随便处理污染物。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侥幸心理。同时,处罚幅度远远小于环境整治成本。造成了“罚不抵治”情况的出现。企业宁可缴纳象征性的罚款,也不愿意动用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来整治环境,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政府和环保部门来买单。这种情况造成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相。同时也给政府以及环保部门造成了巨大的亏损。

3、环境保护监督不到位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环保部门对于污染环境的建筑企业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同时,执法取证也较为困难。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只是在环保部门进行检查时才使用环保措施。而检查过后继续大量排污。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于污染源进行有效监督。

三、对于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环保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必须适用“三同时”制度。其含义是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真正做到随污染,随治理。在有关部门对于该项目环保工程进行验收时,可以与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其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如果违反“三同时”原则等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增加建筑工程环保管理体制多样性

首先,环保部门必须对于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监控,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在具有完善的污染处理能力之后方可准入市场。同时,环保部门应结合自身在执法中的经验,完善条例规定,切实担负自身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对于群众的举报,一定要认真进行调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以此激发对于环保监督工作的公众参与性。同时做到政务公开,及时对于查处的企业进行曝光。对于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建筑单位,需要启动环境索赔机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以利用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对于建筑工程环境质量的污染进行有效管理。

3、施工单位的具体环保措施

粉尘污染:粉状材料的运输以及存放必须设置专门车辆与库房。应加苫加盖。防止粉尘随风飘散。领取时需要凭领料单。如未能及时进行苫盖,需要进行喷淋处理,防止粉尘散逸。

废水污染: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必须设立废液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其中的废液进行定期检测。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排放進入自然水体。

噪声污染:噪声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规定。如果需要切割特定材料的,应该在工地内部建设隔音库房进行材料加工,防止噪音外泄。

废渣污染:建筑单位必须由专人来进行建筑废渣的清理工作。对于建材的包装、残骸等,必须以专用的收纳箱来进行收集。严禁高空抛物。每天按时将收集的固体垃圾堆放在固定地点。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回收或者填埋。

四、小结

建筑工程由于其工期长,影响大。如果处理不当,对于当地环境质量将有较大的危害。在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今天,不能再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因此,一定要从源头上将建筑工程带来的污染治理好,才能使城市建设真正达到为人民的生活带来愉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士建,方晓玲.建筑业的环境污染与防治对策[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3年06期.

[2]游少鸿,马丽丽,纪宏达,张宗兰.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与防治对策探讨———以桂林市为例[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9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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