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5(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
6(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机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7(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8(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9(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10(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1(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12(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13(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4(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
(1)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2)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
(3)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第二节 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
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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