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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_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

来源:哗拓教育
ICU 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

1.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2.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最好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3.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根据各ICU 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适宜的 评分方法

(1)APACHE Ⅱ 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 (2)MODS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4)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 (5)TISS-28 治疗干预评分

(6)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病人)。 (7)根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它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4.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 可通过医院

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用何种评分系统都

应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息比较

可信度。

5.评分工作在医务处领导下实施,综合ICU 与专科ICU 都应进行,定期将评

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ICU 资源

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评价

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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