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技术管理是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目标的有力支持和保证。
第二章 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技术管理工作按照分层分级管理原则执行。以此构建项目部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包括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合同计量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进行制定审核。
第三章 技术管理职责
第七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政策、质量、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贯彻国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执行本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建立技术、质量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组织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
(五)负责组织对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等交底,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六)组织和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领导本项目的技术质量、合同计量、工程分包、统计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十三局有限公司的科技立项、评奖活动。
第八条 项目部技术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等,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订购和回收。
(二)建立技术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
(三)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经项目总工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程要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
(五)负责对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六)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七)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工程局的科技立项活动。
第九条 现场施工员技术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作面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施工所需的各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遵守执行项目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根据设计文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对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向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控制工期、效益的关键项目及重要的特殊工序,在施工前须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落实。
(三)熟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贯彻和落实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技术交底内容,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参与工序自检、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参与施工技术问题、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六)负责对分包人的现场技术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优秀技术成果。
第四章 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程序
第十条 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前,应根据工程规模、构成、特点以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应地编制不同深度、时段的施工技术文件。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一般种类主要有投标技术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环保专项技术措施等。
第十一条 投标技术文件是工程投标阶段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对工程现场的踏勘,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用于工程投标的施工技术评标,是工程中标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资源情况、现场实际情况、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管理目标等要求所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导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综合性基础性施工技术文件。
第十三条 工程实施阶段编制的重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有:
1、路基软弱基础处理;2、路面基层施工技术方案;3、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方案;4、桥梁施工技术方案;5、预应力张拉施工工艺;6、地下管道开挖、安装施工方案;7、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文件由项目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形成施工技术文件,同时对大型工程或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以下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一)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进行编制、项目总工审定、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以上审批情况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二)复杂的单位工程、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审批程序执行。
(三)合同文件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合同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四)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审批页应有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
第五章 工程设计文件会审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在接到正式施工图纸(文件)后,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会审,核对工程施工图纸(文件),对图纸(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项目总工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监理、施工人员到会的综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以书面形式提出设计(施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设计、监理、业主给予澄清、解释,并形成正式综合会审文件,作为施工、验收、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工程技术文件交底
第十七条 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充分了解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关键施工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安全预防措施等要求,便于合理和科学地组织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环保、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施工技术文件交底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设计变更、施工规范与技术标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八条 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作业队、分包人的主管领导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参加,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下发作业层和归档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 作业队、分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相关技术文件、技术交底,负责向班组长、生产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表”,并保存备查。
第七章 工程技术核定
第二十条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外来文件(政府部门、质量监督、地方单位)等施工执行文件,均应经过业主、监理批准方可执行;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的变更要求,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图纸,方可作为施工依据。未经批准的施工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报送到项目部以外单位的所有技术资料,须经项目总工审查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后才可报出。
第八章 工程试验及施工测量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试验检验工作的有关规范规定,由项目部实施对工程项目施工试验检验工作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的试验室组建采取直接组建、委托授权或对外委托试验三种形式。公司直属施工项目的试验室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分公司所属项目的试验室可委托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或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委托授权分公司组建施工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外单位试验室负责,但应上报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备案,并签订委托试验协议。
第二十三条 直接从事试验检验工作的试验室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并且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试验检验人员培训工作由公司设计院负责组织实施和办证。
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的定员应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配备,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均纳入所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直接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所有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章 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要建立由项目总工主管、工程技术和质管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应设置资料管理员,建立资料档案。项目经理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组织整编、递交工作负第一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施工技术文件分为企业自颁文件和外来文件两类。企业自颁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计划、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等;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应按照工程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号,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文件和资料的发放、领用及整理、归档: 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发放范围发放。文件和资料领用人在“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上签收,注明日期。每份文件和资料都应有分发号,以便于追溯。领用人应妥善保护好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如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应按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办理申请补发。
经审核批准的原版文件,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后进行归档。文件的电子文档由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并须拷贝和标识。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竣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工程竣工报告、施工管理报告、技术总结,并按竣工验收条件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分类、组卷要按照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内容进行整理,同时应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将竣工资料交分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三十条 竣工报告中的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应包括:工
程概况、各阶段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技术难题的解决、实际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投入、施工水平分析等。主要施工方法中应着重叙述关键施工技术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情况。工程竣工后,施工技术总结应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移交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章 科技进步
第三十一条 科技进步管理工作按照《中国水电十三局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公司科委〔2009〕1号)、《中国水电十三局有限公司科技开发费管理办法》(局科委〔2010〕4号)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施工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确立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及分解的年进度的节点目标,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同时在考虑工程材料,资金及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所应达到的目标。
1.2 完成目标:从提高工程运行的效率、改进行施工的工艺、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必须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进度管理体系
2.1 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进度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进度管理体系,设立相关部门和岗位,确定进度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施工不偏离总体的施工进度目标。
2.2 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要进行监督,负责施工过程中进度管理工作,并应定期组织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考核。
3、工程进度管理保证措施
3.1 编制施工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进场计划。 3.2 编制项目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审核作业队月度施工生产计划。
3.3 检查实际工程进度,记录每周、日施工现场发生的干扰因素和排除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量与工作量;材料、劳动力与机械使用情况;进度偏差及管理;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气候状况。
3.4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增减工作内容;工程量增减;阶段性时间改变;持续时间延长或压缩;逻辑关系变化(即各项工程的施工先后顺序)。
3.5 对作业队伍进度控制,采用施工任务单和资源调整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帮助作业队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4、工程进度管理检查制度
4.1 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以保证下步工序的衔接性。
4.2 认真落实工程进度检查制度,发现影响进度的问题时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 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建立工程进度管理奖罚措施
5.1 对于按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并提前完成施工的作业队,要给予物质的奖励,促进广大作业队伍的积极性。
5.2 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施工进度目标,且无其它影响因素而拖后施工进度的班组,除要对前期工作做出检讨以外,还要予以惩处,并要对下步将要进行的工序做出合理安排,以确保在下步的施工当中把工期赶回来。
6、制定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报审制度
6.1 对于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满足当前施工状况的要及时做出调整。
6.2 按照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及年施工进度计划,对其进行月度计划的分解,以使施工进度处于可控状态。
7、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7.1 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进度的协调工作。
7.2 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妥善安排下步工作计划,并做好进度计划的管理归档。
7.3 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填写工整、签章有效、归类有序。
二、加快工程原材料检测制度
1、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采购的物资材料,不经检验和试验,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进场入库,发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于已经检测合格的原材料,要及时进场,以投入生产。
3、对大批量的物资材料,在采购时,要加派人手,分
门别类。
三、工程进度定期考核制度
1、对于制定的目标节点,项目部要按期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评估。对于按期完成的要进行表扬并给予以物质奖励。对于没有按期完成的要拿出下步合理化处理方案。
2、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加快工序的质量评定工作,以保证下道工序及时进行施工。
四、工程进度管理班组自查制度
项目部要严格按施工进度目标的分解对各班组进行考核,考核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分项工程,保证结构物及其它建筑实体的一次性通过验收。
1、自检:施工人员要按照目标分解,做好下步工作的安排,合理考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做打算。
2、及时的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疑问,发现以后向监理工程师通报,以便于工程师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使问题得到及早解决。
五、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施工进度计划:指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它是用来确定建设工程项目中所包含的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时间及相互衔接关系的计划,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分为总进度计划、以及在总进度计划指导下的分进度计划。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有:编制说明、施工进度(总进度和分进度)计划表、单位工程施工计划的分析及控制措施、网络计划及重要节点。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有:施工总方案;资源供应条件;各类定额资料;合同文件;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工程动用时间目标;建设地区自然条件及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等。
4、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如下:
4.1 计算工程量: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一览表,按单位工程分别计算其主要实物工程量和人工、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的需要量。计算出的工程量应填入工程量汇总表。
4.2 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
限应根据合同工期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类型、结构特征、施工方法、施工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化程度及施工现场条件等因素。
4.3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量做到均衡施工,以使劳动力、施工机械和主要材料的供应在整个工期范围内达到均衡。
(2)尽量提前建设可供工程施工使用的永久性工程。 (3)急需和关键的工程先施工,以保证工程项目如期交工。对于某些技术复杂、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困难较多的工程,亦应安排提前施工,以利于整个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
(4)施工顺序必须与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生产的先后次序相吻合。
(5)应注意季节对施工顺序的影响,使施工季节不导致工期拖延,不影响工程质量。
(6)注意主要工种和主要施工机械能连续施工。 5、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安排全工地性的流水作业。全工地性的流水作业安排应以工程量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为主导,组织若干条流水线,并以此带动其他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是项目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目标的有力支持和保证。
第三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而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亦即以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目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部门,其他部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合同计量部、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为参与部门。
第五条 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前,应根据工程规模、构成、特点以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应地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环保措施、管理目标等要求所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导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综合性基础性安全技术文件。
第七条 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会签、审核、批准后,形成施工技术文件。同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以下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分公司所属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项目部编审,分公司技术、安全、设备物资和人力等部门和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技术、安全、设备物资和人力等部门复审后,项目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订,最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三)需要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单项工程(按中水电安〔2006〕31号执行),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审批程序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页应有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和时间。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执行
第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工程技术部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见附件1)。
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现场管理人员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的结果,工程技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 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
第十四条 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作业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重新修订、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 项目部鼓励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创新安全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七条 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2.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
附件1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文件名称 交底地点 组 织 人 交 底 人 交底部门 交底时间 审 批 人 接收交底人
交底内容:
附件2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
工程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编 写 人 合同额(万元) 审 核 人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内容:
审核意见(可加附件): 公 司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十三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审核意见(可加附件): 审核人: 年 月 日 总工审批 签 名: 年 月 日 注: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经过三级审核: 1、项目部编审,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公司工程管理科、安全、设备物资、人力部门及总工程师审核,上报十三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十三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复审,十三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科技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科技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量化管理考核内容,逐步实现对科技管理工作考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科技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科技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本项目的科技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
第四条科技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工作、科
技投入、科技进步考核、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其中科技创新绩效为附加分项目。
第五条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产品加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的编审批,生产过程技术管理,工程测量、试验室管理,工法、技术总结的编写与整理,资料整理与归档等。
第六条科技投入考核分为科技投入比、研发投入比2项考核指标。建筑施工工程科技投入资金每年不应低于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3.2%,研发投入资金每年不应低于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2%。
第七条科技进步考核分为以下9项,具体项目及考核指标见附表。
(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二)科技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情况 (三)科技管理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 (四)科研立项工作实施情况
(五)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实施情况 (六)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情况 (七)技术标准管理情况
(八)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情况 (九)科技信息及工作总结情况
第八条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分为以下7项,具体项目及考核指标见附表。
(一)科研立项情况
(二)参与规范标准编写情况 (三)获科技进步奖励情况
(四)获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 (五)获工法情况 (六)发表论文情况
(七)科研项目加计扣除情况 第九条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法》、《计量法》、《专利法》、《建筑法》、《技术合同法》等法规,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持续有效地在本项目运行。
第十条积极推进项目管理现代化,开展科技信息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考核评定
第十一条项目科技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采用量化指标考核计分制(见附件),标准分均为100分,附加分为科技创新绩效考核情况加相应的分值,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 8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 70分≤考核得分<80为合格,考核得分<7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表
附件
项目名称:考核时间:
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表
分值 考核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价记录 科技管理考核标一 100 准分 1 基础管理工作 40 开工前是否编制施工项目部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 施工组织设计、施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程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每缺少一项1-1 工方案和安全技15 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扣1分;编审批不全的扣1分;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审批 施,编、审、批符合要术措施的扣2分;没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每项求。 扣1分。 生产过程中是否做好 以下技术工作:1、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生产过程技术管2、特殊工序确认及控1-2 8 生产过程技术管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理 制;3、图纸会审;4、技术交底;5、设计变更文件申报和执行情况;6、技术复核;7、
工程影像资料;8、施工日志;9、专项技术总结。 未对技术资料分门别类归档整理的扣2分;文件 和资料发放、领用不符合《程序文件》的,每资料管理是否符合公1-3 资料管理 5 项扣0.5分;应收集资料不全、信息反馈不畅的,司《程序文件》规定。 每项扣0.5分;已完单位或分部工程资料内容缺失的,每项扣0.5分。 是否按要求建立工地没有专业测量人员的扣1分;没有专职试验员的试验室和测量队,人员扣1分;测量和试验仪器配置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工程测量及试验和仪器配置是否满足1-4 5 的扣2分;没有制定试验检验计划的扣2分;试 室管理 生产需求,试验检验、验检测不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扣2分;施工测测量是否符合相关规量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程、规范。 项目部是否及时整理、技术论文、工法编编写施工工法、技术论项目部应按公司要求编写工法和技术论文,每1-5 7 写与整理 文,并将其汇总上报主缺少1篇扣2分。 管部门。 2 科技投入 2-1 科技投入 20 10 科技投入占产值的百科技投入比达到3.2%时,得10分。低于3%时, 分比 每低0.1%,扣1分,最多扣5分。
2-2 研发投入 3 科技进步 研发投入占产值的百研发投入比达到2%时,得10分。低于2%时,每10 分比 低0.1%,扣1分,最多扣5分。 40 科技管理组织机3-1 5 构完善情况 3-2 技术攻关和科技10 创新工作 科研立项工作实3-3 7 施情况 3-4 科技进步奖申报6 工作实施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内部考核有效实施得5分; 组织机构设立和运行 组织机构健全、但无专职管理人员或内部考核 未有效实施得3分; 组织机构不健全或未有效运行得0分。 针对新技术、新工艺及没有确定本工程的技术难点和重点的扣2分;没本工程的技术难点和有针对新技术、新工艺及本工程技术难点和重 重点进行技术攻关和点制定技术攻关和科技计划的扣3分;没有技术科技创新。 攻关和科技创新活动的扣5分。 科研立项工作、在研科研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得7分; 科技立项是否按计划科研立项工作未开展,扣2分; 实施 在研科研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的,每延迟1项扣1分; 连续两年科研立项工作未开展,得0分。 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开展的,得6分; 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未开展,扣3分; 开展落实情况 连续两年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未开展,得0分。
科研成果及时总结上报的,得6分; 科研成果总结情科研成果总结上报情3-5 4 科研成果不及时总结上报的,每项扣1分。 况 况 从不组织科研成果总结上报的,得0分。 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引进计划完善并有效实施,科技人才管理工人才环境和谐的,得4分; 3-6 4 科技人才管理 作情况 无科技人才培育计划或无引进计划或未有效实施,或人才流失严重的,每项扣1分。 科技信息收集统计报送及时准确,工作总结符科技信息及工作科技信息及工作总结合要求,得4分; 3-7 4 总结情况 报送 科技信息收集统计报送不及时或不准确,工作总结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附 4 科技创新绩效 加 分 当年新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每项加4分。 参与国家、行业、电建当年新参与行业、电建集团科技项目,每项加34-1 科研立项情况 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分。 科技项目 当年新参与股份公司科技项目,每项加2分。 当年新参与公司科技项目,每项加1分。
4-2 参与规范标准编写情况 主持完成国际标准,每项加7分,参与完成国际 标准,每项加6分。 主持完成国家标准,每项加5分,参与完成国家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每项加4分。 标准编制 主持完成行业标准,每项加3分,参与完成行业标准,每项加2分。 主持完成企业标准,每项加1分,参与完成企业标准,每项加0.5分。 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每项加10分。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每项加6分。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每项加4分。 4-3 获科技进步奖情况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一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等奖、电建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股份公司科 情况 技进步特等奖,每项加3分。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电建集团科技进步二等奖、股份公司科 技进步一等奖每项加2分。 获地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电建集团科技进步 三等奖、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每项加1.5 分。 获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每项加1分。
获公司级科技进步奖,每项加0.5分。 授权发明专利每增加1项加3分。 获专利、软件著作4-4 权情况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增加1项加1分 软件著作权 获软件著作权每项加1分。 4-5 获工法情况 当年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工法,加2分;每获得一 国家级和省部级工法 项省部级工法,加0.5分。 当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并被国家 国内外学术刊物论文级学术刊物收录,每篇加2分。被省部级学术刊 发表情况 物收录,每篇加 1分。被企业级学术刊物收录,每篇加0.5分。 4-6 发表论文情况
考核人员: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为了加强对所在项目范围的工程测量的管理,搞好工程测量,提高工程测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测量成果的交接
工程项目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桩墩,点的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同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
当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收到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后,必须在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的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点交测量桩墩,办理相应的手续。由项目测量队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全线的复测,复测时要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以及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设计单位交给的控制资料同精度进行复测。复测应遵循《工程测量规范》等标准规范。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墩的点交和补齐工作。复测完成后由项目测量队向项目各主要工区负责人员进行交接手续,以便于施工中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
2、内部控制测量的交接及交接方式
当完成复测工作,控制测量的精度满足设计文件及测量规范的情况下,组织项目测量队尽快完成导线点、水准点的加密工作,加密导线成果测量精度应与上次复测精度相一致,各施工队在接到测量成果后,应该核实资料内容、平差计算情况以及现场桩墩的实际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项目测量队把控制测量成果交给各施工队并签认,由各施工队负责保护好所管辖的控制桩墩,测量标志等,项目测量队定期检查控制桩位是否发生错位移动。
3、交接要求
桩墩交接时,由项目测量队组织项目相关主要负责人参加,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进行交接。交接时,必须核实无误,桩墩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对于重要桩墩,如发现桩墩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设计单位负责补齐。每交接一个桩应把桩位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的桩墩应外延至少两个重要桩墩做为护桩。
桩墩标志应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公章方视有效。
4、成果保存
工程竣工后,按“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必要时与接管单位协商具体内容,测量成果资料附竣工资料一并交验接管单位,竣工测量资料一份由项目集中进行保管。
二、复核制度 1、桩墩复测
项目工程技术部接到复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安排测量队按要求导线复测,测量队组织经验丰富的人员对桩墩进行同精度的导线复测。
复测就是复核测量工作,其目的主要是检查个别点位有无大的变动各移位,复测的任务就是进行距离复测、角度复测、成果检算和对比。因此不能对导线复测理解为一次导线测量,笼统地以新测成果取代原测成果,是对导线复测的一种误解。
导线复测工作应尽快完成,只有当复测成果批准后,方可以定位放线,在复测时,由项目测量队负责复测成果的比较、衡量、评定,对每个测站的复测值与反算值进行比较,严格控制较差。
当复测工作完成后,应由测量队协同测量主要负责人完成复测成果的整理、上报。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的交接手续,如果发现复测的个别桩墩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由测量队提出,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及时请设计单位处理,已被处理妥善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并在批准复测成果后进行导线的加密工作。
2、测量资料的复核
复测控制测量成果由项目测量队负责平差计算,加密导线控制测量成果由项目测量队负责完成,由测量队队长负责检查复核并报
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上报。
检查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录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3、施工过程测量中检查复核
项目部测量队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墩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墩,比如置镜控制点A,后视控制点B,应使用控制点C做为检核,检验控制点是否有误,后视点建立的方位角是否正确,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开始施工放样。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工区测量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经检查确信无误,由测量队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并做交底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由项目测量队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4、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项目部测量队队长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
三、测量资料管理和桩墩保护制度 原始测量资料的管理:外业测量资料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记录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
已复测的桩墩基点,应派人不时进行检测,看是否发生了移位,若是发生了移位,要及时的进行纠正,以免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
四、测量队岗位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制定测量放线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实施、加强工作,避免返工。
2、按时填写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记录。
3、负责做好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主要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
4、与设计、施工等方面密切配合,并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与施工同步的测量放线方案。
5、负责做好实施放线工作,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报监理签认。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妥善保管测量资料。
6、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7、负责向施工测量队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并对测量队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无误。
8、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测量标志位置正确。如因测量标志变位而造成损失,测量队长应负主要责任。
9、制定测量仪器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等规章制度,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妥善保存测量资料。
10、指导测量人员正确使用测量仪器,严禁无关人员和不了解仪器性能人员动用仪器。
11、负责保护好测量仪器,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仪器的防腐、防晒、防雨、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得使用缺损的仪器进行测量。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资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资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对工程开始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文件、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申报创优工程需要的音像等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编制、报送和移交归档的规定和要求。
3 定义
3.1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项目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竣工资料,并按工程要求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查找。
3.1.1项目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按形成规律收集,按要求分类组卷。
(2)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的顺序,分类组卷。
(3)竣工图的整理应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项目部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
3.1.2 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按下列要求进行:
(1)项目部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公司档案室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2)项目部成员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相关部门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档案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上述交接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并对交接工作的质量负责。
3.1.3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管理
施工中的声像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项目部对音像资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
3.1.4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作为竣工移交的各类资料必须由负责人审核。
3.1.5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整理的套数: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规定执行。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编制。
3.2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3.2.1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部控制管理资料、按规定其他应交资料。
3.2.2 开、竣工报告
(1)开工报告:是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部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开工报告。在开工报告中已确定了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一式七份,具体内容按《工程开工报告》填写。
(2)竣工报告:
工程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后,项目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呈报工程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请建设、监理单位尽快组织验收。
3.2.3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洽谈函记录。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会议所作决定和变更设计的纪要。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之一。
凡属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应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应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设计或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执行。
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记录、洽函记录必须按规定盖章,签字齐全,作为有效文件归档。
3.2.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所覆盖,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哪一部分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被验收工程同意验收而办理的记录,它是工程交工验收所必需的重要技术资料之一。
隐蔽工程检查能否符合要求,是工程评定质量好坏的依据,它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留有质量隐患的重要措施。对于隐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应认真进行处理复验,符合要求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留有隐患。
3.2.5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在单位工程组织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根据施工组织编制重要工序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并有审批手续,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为与交工资料统一,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纸打印装订。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完整,编写单位及编写人员签字应齐全,审批单位及人员应签字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3.2.6主要材料、半成品,建筑物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凡涉及到安全、功能的产品,应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中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合格证、试(检)验报告或记录的抄件(复印件)应留存,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得用到工程上。
3.3竣工档案的编制
3.3.1项目部各部室(队)档案资料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人员编制完整、准确的竣工档案存档。
3.3.2竣工档案的内容:报送建设单位的,按建设单位的标准整理,报送公司档案室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3.3竣工图编制 (1)“竣工图”标志应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2)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3)施工图有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要注明修改依据。
(4)凡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30%且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需重
新、绘制竣工图。
(5)施工图破损严重或模糊不清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6)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所有修改内容都有必须修改到位。
3.4档案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档案编制水平,从而使施工档案、监理档案均能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定期检查施工档案的情况。
4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职责
项目部设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项目总工王国静、副总工朱慧玲担任。设立组员8人,内业、外业各四人。
档案资料员:设立一名专职档案资料员。负责相关工程资料归档整理、电子文件汇编、文件来往管理。
(1)组长、副组长:对本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下发资料工作任务;判定资料是否合格;审核批准工程资料;审批接收资料;签署资料审核记录。
(2)档案资料员:负责本单位质量、技术等方面资料管理工作;编制资料目录;接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下发的资料;整理并形成产品资料移交目录;填写资料接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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