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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违法对照表

来源:哗拓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对照表

处罚额度序号违法行为对个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备注项目可能表现为法律条款1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4人员的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678910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2-20万元撤职2-5万元撤职导致事故撤职并处上虚报、挪用安全费用年收入的30-80%主要负责人7条职责第90条第91条第93条撤职 撤销资格5-10万元5-10万元5-10万元5-10万元5-10万元5-10万元5-10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整改整顿整改整顿整改整顿整改整顿整改整顿项目不设置安全部、不配备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员不持资格证不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缺少安全教育记录未对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公示;不做安全交底未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起重机司机、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不持证上岗起重机、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电箱防护棚,基坑围挡,出入口、爬梯等缺乏安全标志,隧道内缺少安全通道等标准。起重机械、电动葫芦的限位、吊钩、卷筒、刹车、地锚、设备基础、附着装置;卸料平台锚固、钢丝绳卡具、砂浆搅拌机斗安全挂钩挂链、传动部位防护罩、电瓶车刹车与轨道置挡;通风设备、消防设施;电气接地摇测表、绝缘摇测表;有害气体检测仪等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上条设备等未维护和定期检测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等不符合标准氧气、乙炔、油漆、稀料、雷管、炸药没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可靠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未评估、监控无预案爆破;门吊、塔吊安装;盾构设备吊装;桥梁吊装;架桥机架桥;人工挖孔桩;暗挖施工;不安排安全员现场旁站管理。第94条11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5-20万元1-2万元整改整顿12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5-20万元1-2万元整改整顿第96条1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14用品的15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61718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5-20万元5-20万元5-20万元10-20万元10-20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2-5万元2-5万元整改整顿整改整顿整改整顿停业整顿停业整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第98条10-20万元10-20万元10-50万元2-5万元2-5万元2-5万元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20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21安监局、建委(交通厅/局)、安监站第99条等监督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分包单位没有安全许可证;不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不配备必要的特殊工种人员;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投入(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分包;非法转包。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2-5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倍罚款;非法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所得10万元以下的10-20万元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1-2万元第100条225万元以下1万元以包代管不签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以包代管第101条235万元以下1万元在施建筑物内住人;工具房内住人;氧气、乙炔、雷管、炸药等放在办公室、一般工具房、宿舍的;工人宿舍没有紧急疏散通道或不畅通的第102条245万元以下2万元-10万元1万元第102条25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2627第103条第104条拒绝、阻碍安监部门、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检查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20万元1-2万元第105条28上年收入60%-100%20万元-50万元上年收入30%50-100万元100-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上年收入40%上年收入60%上年收入80%第106条29发生一般事故的30发生较大事故的31发生重大事故的3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红色部分是企业很可能违法的条目及表现

第92条第109条情节特别严重处罚1000-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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