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概况
作者:李德孚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新能源产业》2012年第08期
序言
作为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十大项目之一的小型风力发电项目,在过去的一年得到长足的发展,对解决我国有风无电地区的广大农、牧、渔民的生活、生产用电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介绍的是我国中小型离网风力发电机行业基本概况。 一、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产销情况 1 行业情况
34家企业的注册资金达到7.55亿多元,固定资产原值7.66亿元,净值达5.1亿元:职工总数3278人,其中技术人员907人,占总人数的2717%: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459人,占技术人员的50.6%,首次超过技术人员的一半。 2 产量销量
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对行业内34家主要生产制造企业上报的最终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中小型风电行业全年生产总量达到了18.26万台,比去年增长25.6%;总销售量达到16.5万台,同比增长22.9%;总产值15.88亿元,比去年增长29%;销售额为14.6亿多元,同比增长33.7%;生产容量147兆瓦,同比增长19.5%;销售容量127.4兆瓦,同比增长13%。
3 我国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历年产量汇总表
从1983年开始,我们对企业上报的当年生产量进行统计,到2011年为止,全国累计生产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955963台,见下表: 二、海关总署发布的出口数据 1 产品出口
2011年我国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到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约15,830台,出口额达到2,490多万美元,比2010年增加出口30.7%,平均每台价格为1,573美元。 出口地区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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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孟加拉、塞浦路斯、朝鲜、印度、印尼、伊朗、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约旦、黎巴嫩、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韩国、叙利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也门、越南、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欧洲:乌克兰、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保加利亚、芬兰、匈牙利、挪威、波兰、罗马尼亚、瑞典、瑞士、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 非洲:安格拉、喀麦隆、佛得角、埃及、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南非、尼日利亚、留尼汪、坦桑尼亚、突尼斯、刚果(金)、赞比亚。
2 2011年来的出口分析
国内自主出口量排在前10位制造企业见下表:
2011年出口到目的国数量前10位的国家占整个出口额的71.5%,只美国一个国家就占整个出口额的26.4%。 三、企业分布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国大陆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企业达到177家,(不含台湾地区)企业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和内蒙古,其他企业分散在东北、北京、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等地。产能估计80万台左右;真正能生产产品的企业大约80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大约只有30家。 四、产品技术发展
目前,我国大陆中小型风电设备的技术来源主要有四种。
其一是国内经过30多年技术积累,自行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内占主流地位。代表企业有广州红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致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中科恒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安华新元风能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神州风力发电机有限公司等。我国自行研制的产品在价格上具备绝对优势,与技术优势共同构成了在国际市场上较强的竞争能力。
其二是来源于美国技术,主要是通过独资或合资方式引入的产品和技术,代表企业有北京远东博力风能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希翼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爱尔韵升风力发电机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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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是通过合资或独资引入技术或直接引进的欧洲技术,代表企业有湖南湘电有限公司微特电机分公司(欧洲技术)、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瑞华机械有限公司(德国技术)、德州雒龙泉风力发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西班牙技术)、呼和浩特博洋可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丹麦技术)等。
其四是来源于日本的重直轴风电技术产品,代表企业如上海理芙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唐山市拓又达科技有限公司等。
另外有来自我国台湾方面研发的垂直轴风电技术产品,如新高能源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等,还有引进法国、加拿大的技术产品等。 五、行业发展动态
1 科技部863计划对中小型风电产品技术开发和测试技术立项支持 科技部863项目支持中小型风能设备行业申报两项课题。
其一:“中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及其部件测试系统研制”,项目的重点是建立一个野外(北方型)测试基地,包括征地50亩、建立7个测试平台、3个电机测试台、两个3.6米风洞以及相关测试设施和测试软件。
其二:“分布式并网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重点研究开发5kW、10kW、20kW、50kW新产品以及并网控制系统、中小型风电机组标准化体系等。 2 小风电行业参与了部分国家有关项目实施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在无电边远地区出台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的“金太阳工程”,电力部门的“通电工程”,农机部门的“农机补贴”,民政部门的“帮扶项目”,商务部门的“家电下乡”等。这些都与新能源风光互补有关,在这些项目中,我们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已经有不少单位在招标项目中中标。 3 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风电和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应用范围主要有:
(1)边远无电地区农、牧、渔民:照明、电视、洗衣机、冰箱等生活用电供系统;农村道路照明系统。
(2)建设领域:别墅独立供电系统、公共建筑房屋用户及住宅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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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政交通领域:路灯供电系统、道路监控供电系统、航标灯供电系统、交通/铁路信号灯供电系统、交通警示/标志灯供电系统、加油站供电系统、收费站供电系统。 (4)商业领域:商场、超市名称、商品品牌宣传供电系统、户外广告牌照明供电系统、公交候车亭供电系统。
(5)通信领域:中国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基站供电系统、微波中继站供电系统、光缆维护站供电系统等。
(6)气象环保领域:水文观测设备供电系统等。
(7)农林水利领域:太阳能杀虫灯、森林防火监控供电系统、湿地保护监测站供电系统、防洪堤道路及景观照明供电系统、提水灌溉供电系统、烟叶蘑菇烘烤供电系统。
(8)石化领域:油气管网安全监控系统的电源供电、石油天燃气输送管道、石油钻井平台应急备有电源。
(9)海洋领域:渔船生活用电供电系统、船用通信供电系统、小型海水淡化设备供电系统、近海养殖供电系统。
(10)国防领域:边防监控供电系统、雷达导航站供电系统、边防哨所供电系统。 4 “风光互补”发电仍是解决边远无电地区农牧民用电的主要形式
除城乡路灯和通讯基站工程应用推广外,无电地区应用推广也很快。如,内蒙古电力公司计划两年在无电地区推广风光互补供电系统5万台。其中,2011年13000多套设备采购计划已经完成招投标。
5 大功率机组生产企业增多
随着用电量增加,用户需求,大功率机组生产企业增多。生产30kW企业有:浙江华鹰,宁波风神,上海致远,宁津华亚,青岛风王,上海法诺格,安徽蜂鸟,浙江海力特,扬州神州等,生产50kW的企业有:扬州神州,安徽蜂鸟,上海致远,宁津华亚,青岛风王,上海法诺格;生产100kW企业有:上海致远。 六、我国中小风型风能产业潜在市场
1)无电户:西部边远地区的农牧渔民生活、生产(民用采暖、农产品烘干)。 2)城乡照明:城镇街道和屋顶、乡镇道路路灯、高速公路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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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讯领域:通讯基站(中国电信、移动、联通)。
4)工业领域:石油开采、铁路小站、输油管道、气象台、森林防火瞭望台、海水淡化。 5)商业领域:户外广告、海上航标灯、高速公路摄像头、庭院灯、草坪灯。 6)内河、湖泊、沿海渔船和油船。 7)部队边防哨所、雷达通讯。
8)分布式发电(分布式微网、智能微网、海岛孤网)。 七、问题与建议 1 问题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小风电产业没有出台相应政策,农业部近几年全力发展支持沼气行业,成绩显著,但对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应用推广没有投入,第一批100个新能源示范县中,没有一个县有风力发电或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示范项目。“风力发电小型公益项目”实施两年后早已停止。
行业自身问题。涉足的生产企业很多,良莠不齐,部分产品质量不稳定,缺失相应的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低价竞争,市场混乱,给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 建议
(1)希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统一规划,扶植和支持中小风力发电产业的发展。对企业给予贴息贷款,减免税收,对用户购买风力发电机组给予补贴,允许中小风电上网,并享受大风电和光电的同等待遇
(2)希望离网型中小风力发电行业的归口部门——农业部加强对行业的指导,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扩大示范应用范围,下一批全国新能源示范县中将风力发电项目列入。继续制定和宣贯小型风力发电有关农村行业标准。
(3)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和可靠性,加强售后技术服务,满足国内外用户对风沙、盐雾、潮湿、高温、高寒、高海拔等不同地区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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