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节假日及元宵灯会活动期间环境卫生整洁,营造安全和谐、欢乐祥和、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及20xx年元宵泉州灯会工作方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春节”“元宵”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陈进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科,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
三、整治范围
各县市区主干道、主要街区、重要标志性建筑、重要景点、出入城路口、城市主要商圈、花灯展区等。其中6个花灯展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市局成立6个分组将对各展区进行监督、指导。
(一)鲤城区新天城市广场
组长:
成员:
(二)鲤城区开元盛世广场
组长:
成员:
(三)台商投资区海上丝绸之路艺术公园。
组长:
成员:
(四)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
组长:
成员:
(五)鲤城区新门街西段(芳草园至临漳门)
组长:
成员:
(六)丰泽区城东中骏世界城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市容卫生整治。“春节”、“元宵”期间组织集中开展市容卫生整治,提升市容卫生形象,营造良好的节日生活环境。一是落实全日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排污通畅,无污水溢流,重点地段保洁时间必须达到18小时/日以上。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卫生配套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三是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做到无蚊蝇,无异味。四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监管,及时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等不良行为。
(二)加强占道经营整治。主要整治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汽车站、动车站、火车站、医院、景区、学校、交通节点等周边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要组织巡查落实店面“门前三包”,查纠流动摊点和商店使用高频喇叭叫卖现象,规范节日商业促销宣传活动。
(三)加强夜市大排档、烧烤摊整治。按照《泉州市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城管〔20xx〕270号)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违规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烧烤摊。
(四)加强违规广告招牌整治。主要整治各主次干道未经审批和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规定设置或超过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牌;清理乱张贴小广告等城市“牛皮鲜”,严禁私设节日促销拱门广告、落地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核心商圈、人群密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孔明灯”禁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现场联络人做好现场沟通联络工作,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精心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要求,做到切合实际。
二要加强督查,提高实效。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春节假期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要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春节平稳度过。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对整个春节期间保洁工作的每一细节均应充分考虑和准备,完善相关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发生各种情况能够及时反应、快速解决。
四要注重宣传,渲染气氛。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横幅等设置宣传广告标语,营造良好的节日生活环境。
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和考评力度,请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包括工作措施、整治成效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等)分别于20xx年2月12日、2月18日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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