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提出“多数暴政”概念的法国人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将以多数人名义行驶的无限权力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
这个概念是二十岁以后的我在接触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后才明白的,却萌芽于小时候陪我麻麻看的那些家庭泡沫剧——穿着睡衣的中年妇女在知道丈夫出轨后的下一个镜头永远都是她依旧穿着睡衣在自家兄弟的陪同下去到狐狸精家把狐狸精胖揍了一顿。年幼的我从来不会把这当喜剧看,我甚至可怜这样的女人——这个社会对丑女人是多么的不宽容啊,观众就是想看她出丑看她更惨更卑微,所以连去找狐狸精理论都还让她穿着邋遢的睡衣。为何这个可怜的女人不胖揍那个让她陷入如此尴尬局面的罪魁祸首——那个连自己一小坨肉都管不住的猥琐中年男人?甚至到最后还能原谅他宽恕他而把所有的怒气和后果都让另外一个可怜的女人承担。代表“民意”的编剧、导演无一例外总是让狐狸精被打得鼻青脸肿、衣履滥衫,在影视剧里狠狠地替这些电视机前的师奶们解气泄欲。这样的“多数暴政”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吗?
最近央视就代表了这样的“多数暴政”对一个郭美美大肆报道,俨然是新世纪的“游街示众”、“贴大字报”。央视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报道郭美美一晚的“收入”是多少真真是很黄很暴力。作为公民,而不是“居住者”,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样的“收入”是不是那位“消费者”用公款消费的,如果是,请从美美同学这条食物链的最底端查明公示整条食物链。不然,凭什么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却不保障“商家”的利益呢?为何要有这样的双重标准?为何央视像肥皂剧里的睡衣女一样,总是要“女人为难女人”?因为她们都不敢把那个猥琐的中年男人怎么样,所以只能找软柿子捏。一个思想不独立、经济不独立,离开了这个“一家之主”的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又比那个狐狸精道德多少呢?她的恐惧、无能让她更谄媚于猥琐男而愈加百般折磨可怜的狐狸精。这样的一个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做主的可怜女人又凭什么“代表”民意替我们发声辱骂、胖揍狐狸精呢?不好意思,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虽然我没有选票,但是我不想被代表,哪怕你用的是“大家都喜闻乐见啊”“少数要服从多数”的强盗逻辑,我依然会问:“什么时候胖揍那个连自己一小坨肉都管不住的猥琐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