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票一般是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180日内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由于增值税开票系统全国联网,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发票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就会形成滞留。尤其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系统不熟悉,更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滞留票按其形成原因有如下五种情形:
(1)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利益驱动,采取隐匿采购和销售痕迹来达到偷税目的,将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而形成的滞留票。
(2)部分企业采购人员不慎丢失已取得的专用发票后,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致使进项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形成的滞留票。
(3)销货方商品货物已发出,并已开具专用发票,由于购货方未支付货款或者未及时付款,导致销货方压着发票不给购货方,形成滞留票。
(4)由于采购业务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福利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业务,误认为不需要认证,形成滞留票。
(5)由于其他原因等专用发票超过180日,无法认证形成滞留票。
如果企业有大量滞留票有没有税收风险? 有风险!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票的税务管理很严格,税局一旦发现问题会予以追究。实际中,各地税局会要求存在滞留发票的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同时也会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些公司存在滞留发票,目的是想偷漏税,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发票,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正常公司相符,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发票不去税局抵扣,造成发票滞留。
怎样避免产生滞留票?(需要双方配合)
1、对销售方来说,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就没有必要开具专用发票,给此类客户开普票即可。
2、对采购方(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取得专用发票应当及时认证,如果用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业务,及时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