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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室管理制度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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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仪器室仪器设备均须有清册、按品名、数量分类编号并放置,以便查点。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有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和仪器室的整洁。

  5、教师教学所需要的仪器、标本、药品应提前两天通知实验室人员。学生实验最迟在使用前三天交上书面通知单,生物解剖、理、化课本外实验,应提前七天以上时间,以便作好准备。

  6、各科示教设备,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仪器室。如有损环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7、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好示范实验,努力做到进教室辅导学生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教师介绍仪器室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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