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和赠予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夫妻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遗赠指定由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生活补助费用等。据此,所指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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